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年所得12万元(扣除五险一金)以上的纳税义务人自行纳税申报。
本次自行纳税申报采取微信公众号电子申报方式,具体流程详见附件。请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于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纳税申报。
附件1: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关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事项的通知
附件2:微信公众号个税12万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3: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知识问答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事项的通告.docx微信公众号个税12万申报操作流程.docx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知识问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