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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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是主管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

1.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结合校(院)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负责编制校(院)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3.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校(院)资金宏观调控能力负责校(院)各项资金管理,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校(院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4.负责开展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计算、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5.定期组织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校(院)领导报告校(院)财务状况,为领导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6.配合教育、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外部单位对校(院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7.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增值税的纳税管理;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的代扣工作牵头负责开展资产设备免税返还等工作。

8.执行上级和校(院)有关缴费的文件、规定,负责校(院各项收费收缴的管理、清查、统计、分析和催缴工作,维护校(院的合法权益。

9.负责财务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一卡通和公务卡财务事务的管理;负责校(院)内合同财务签批和中小型工程财务论证、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10.审核把关和监管法人单位的相关业务,参与各部门、单位和职工的考核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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