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2017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日期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认真督促各类项目的收支情况。年终严禁各部门、单位突击花钱和预付各类经费。原则上已发生费用所取得的原始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不含报销截止日后取得的原始票据)。
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支出,如因年终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再到计财处办理报账。
二、暂借款项清理
计财处将于
三、票据清理
领用的票据于
预借的票据,预开票据责任人应督促对方单位于
四、合同、目标责任书清理
相关单位于
因年底时间紧任务重,寒假后开始恢复报账。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计财处联系。
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