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17/18学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学宿费和教材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汇)入建行卡内。
二、缴费标准
学宿费标准请参照计财处网站上“学生专栏”《齐鲁工业大学收费公示》。其中课程学分学费按照17/18学年实际选课学分确定,住宿费按照实际入住的公寓分类情况确定。
教材费标准500元(仅2016级本科生需补交)。
三、缴费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属院校收费直缴财政改革试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校收取费用将通过批量代扣的方式直缴省财政专户,不再收取现金。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费用存到银行卡上:一是存款方式,持学生本人建行卡,到任何一家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业务;二是电汇方式,通过任何一家银行(不包括邮局)办理电汇业务。
如需办理电汇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填写电汇凭单:
1、收款人全称:学生本人姓名,请勿填写家长或代办人姓名
2、收款人账号:学生本人建行卡19位卡号
3、汇入地:山东省济南市
4、汇入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玉函支行
5、汇款用途:学宿费或者教材费等
其他栏目请按银行要求填写,手续费按经办银行规定缴纳,办理完电汇业务后,请保存好电汇凭条,如有问题可向经办银行查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更换过建行卡的同学,请在放假前到收费科(办公楼110房间)登记新的银行卡号。
2、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贷款金额小于应缴费的差额部分存(汇)入建行卡内。
计财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