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财政厅、教育厅要求,我校自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公务卡方式结算。2013年10月1日之前开具的发票,请在11月30日前办理报销,过期不再报销。 计财处 2013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计划财务处)